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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点表抄写、复查及编号

盘点表抄写、复查及编号

  a.各店铺陈列员应于盘点前1天按S型抄表法抄好一式三份的盘点报表。

  b.各店铺盘点负责人或组长、处长应对已抄好货架、内仓、堆装、端头陈列、精品柜、收银台周围的商品进行品名、规格、单价、保质期限等项目的复查,注意重箱、空箱的漏抄、重抄现象。

  c.对已抄好盘点表后的到货商品,应于盘点当天单独抄表并注明附在所属大类中。

  d.店铺处长应对抄好的盘点表进行编号,并分出A、B、C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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